马鞍山规定楼价跌幅不得超10% 住建局回应希望报价“实”一点

2019-11-07 21:55 房地产

今天,马鞍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份名为《关于做好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在房地产圈内被多次转发,其中对商品房预售最小规模进行调整,同时调整新预售楼盘资金监管标准,并规定新备案商品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格10%。对此,马鞍山住建局市场监管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确认印发了这份文件。(中国房地产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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